
比利時競爭管理局下令 UCI 暫停「最大齒比標準」 SRAM 取得重大勝利
經緯國際媒體有限公司/編輯部 圖/SRAM
比利時競爭管理局(BCA)日前裁定,國際自行車聯盟(UCI,Union Cycliste Internationale)必須暫停實施新的「最大齒比標準」(Maximum Gear Ratio Standard)。根據 BCA 於10月9日公布的決定,UCI 被要求立即中止該新規章的推行,最遲不得晚於 10 月 13 日——也就是原定於隔日登場的環廣西賽(Tour of Guangxi)開賽前一天。UCI 隨後在聲明中表示將遵守此命令。
BCA 指出,UCI 的新規「對 SRAM 造成不成比例的負面影響」,且制定過程缺乏「客觀性與透明度」,違反公平競爭原則。這項決定暫時禁止 UCI 在任何賽事中執行該標準,直到新的規範能以「公開、非歧視性」程序重新制定。
UCI 原計畫將職業公路賽選手的最大齒比上限設54×11,以限制選手在下坡和高速情況下的極速。SRAM 是唯一提供 10 齒飛輪的主要廠商,該規定若實施,將使其產品與車隊配置不符標準。
SRAM於10月3日參與BCA競爭委員會在布魯塞爾舉行的緊急聽證會,正式挑戰UCI的齒比限制。SRAM認為該規則對旗下選手、合作車隊及公司本身「根本不公平」。BCA則於9月17日依據歐盟與比利時競爭法正式啟動反壟斷調查,並獲得九支職業車隊自願加入訴訟程序,共同反對該限制。
在聽證會上,SRAM與車隊代表共同主張,職業自由車的技術規範應建立在「公開、不歧視且客觀」的程序上,以確保公平競爭、推動實質安全改善,並尊重選手的選擇權。
SRAM 執行長 Ken Lousberg 對此表示肯定,並強調這是推動制度改革的契機:
「現在是重新定義自行車運動利益相關者如何合作的時候。UCI、車隊、選手與產業應共同打造更安全、更開放的比賽環境。創新與安全並非對立,而是相輔相成。」
此案不僅是SRAM在法律上的重大勝利,也代表國家級競爭機構首次介入國際自由車技術規範制定,對UCI的單方面決策權構成實質挑戰,可能對整個產業技術標準制定模式產生深遠影響。